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8-010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4,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高争民爆 股票代码 00282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长江 李国兵 办公地址 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林琼岗路18号 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林琼岗路18号 电话 0891-6402807 0891-6402815 电子信箱 liuchangjiang2006113@126.com ner123@qq.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目前西藏自治区的民爆器材流通企业,主营业务为民爆器材的销售(流通)、配送、工业炸药生产和爆破服务。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通过自有营销网络从事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等民爆器材的销售、仓储、运输。目前已在拉萨、林芝、昌都、日喀则、山南、那曲、阿里等五市两地区设立了销售网点、配送网络及储存仓库,销售范围覆盖整个西藏自治区,日常经营的民爆器材约二十种;公司拥有一条年产1.2万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公司在拉萨市曲水县、昌都市各自建成一套混装车系统(各配混装炸药车2台,产能1万吨),并于2017年度试生产运营,每套系统拥有2,500吨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和2,500吨胶状炸药许可生产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7年 2016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年 营业收入 450,386,398.79 423,008,067.06 6.47% 245,626,45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284,948.05 110,336,644.48 0.86% 66,283,409.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6,873,610.13 114,878,877.92 -6.97% 65,926,662.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327,617.29 154,873,260.76 -27.47% 112,933,146.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0 0.80 -25.00% 0.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0 0.80 -25.00% 0.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42% 30.84% -16.42% 21.79%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年末 资产总额 896,299,944.78 928,300,117.41 -3.45% 449,033,181.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13,168,092.44 748,106,917.64 8.70% 326,750,404.45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76,984,903.07 138,459,710.55 96,474,704.69 138,467,080.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30,727.09 44,272,149.34 33,790,466.00 21,591,605.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588,847.02 44,212,390.73 29,838,710.91 21,233,661.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63,964.51 37,488,975.19 45,259,387.24 21,815,290.3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018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8,54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西藏高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58.60% 107,827,329 107,827,329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11% 7,563,497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 国有法人 2.50% 4,600,000 4,127,975 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42% 4,449,098 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国有法人 2.42% 4,449,098 4,449,098 西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42% 4,449,098 4,449,098 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1% 3,327,180 雷立军 境内自然人 0.76% 1,407,459 胡志炜 境内自然人 0.41% 750,900 龚晓美 境内自然人 0.29% 534,38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因西藏国盛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为西藏高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控股股东,列为一致行动人。西藏高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西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雷立军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13,7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293,759股公司股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度,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能源结构持续调整的大背景下,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呈上升态势,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围绕年度经营发展目标任务,以加快企业发展为核心,以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根本,着力强化改革创新,着力增强企业内控管理能力,着力推进大项目建设和技术进步升级,公司全体管理层和所有员工上下一心,努力拼搏,顺利完成了年度各项既定的经营目标计划,实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具体情况逐项分析如下: 一、公司 2017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45,038.64万元,利润总额为11,977.6万元,去年同期利润总额12,129.3万元,同比减少1.25%;归属于母公司利润11,128.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86%。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较好完成董事会既定目标: 1、为大力推进安全信息化建设,公司共投入建设资金3500余万元,分两期建设完成。二期项目投入资金2700万元,于2015年1月开始建设、2016年7月投入使用、2017年11月通过终审验收。为实现公司安全管理信息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2、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成本控制。为确保公司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财务部充分发挥预算管理功能,在完成公司日常各项财务核算工作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坚决执行审批程序,有效控制成本及各项费用开支,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加快销售运输整合步伐,提高综合保供能力。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销售运输业务整合步伐,创新经营发展模式,发挥最大潜能,提高参与区内民爆物品销售和运输市场竞争能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工业炸药 255,462,540.84 127,923,274.81 50.08% -1.55% -1.59% -0.02% 工业管类 101,259,860.38 66,618,629.48 65.79% -3.30% -5.01% -1.19% 工业索类 15,069,590.86 9,622,817.22 63.86% 4.52% 9.80% 3.07% 爆破服务 57,808,804.20 29,402,657.48 50.86% 83.06% 83.25% 0.05% 运输服务 16,219,665.66 1,369,929.74 8.45% 81.46% 130.33% 58.99%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董事会 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 2017 年度金额 108,963,034.13 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 2017 年度金额 0.00 元;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 2016 年度金额109,645,554.04元, 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 2016 年度金额 0.00 元。 (2)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比较数据不调整。 董事会 其他收益:增加5,898,155.84元。 (3)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董事会 营业外收入减少169,000.00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度较2016年度合并范围增加2家子公司,具体情况为: 1、2017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立西藏高争危货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于2017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公司完成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全资子公司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40100MA6T2PJW6H。 2、2017年7月16日,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西藏那曲地区国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资组建“西藏高争国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协议,根据西藏高争国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50.00万元,出资比例55.00%,西藏那曲地区国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450.00万元,出资比例45.00%。西藏高争国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42400MA6T3J1C7F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截止2017年12月31日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及那曲国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2018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91.40% 至 -61.31% 2018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万元) 100 至 450 2017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63.0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一是受市场影响,一季度公司的炸药销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741吨,主要是由于西藏的气候环境、人文风土人情,使西藏的生产经营处于淡季,大型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矿山开采处于停工停产状态以及西藏敏感日的安全生产、维稳等因素停止销售。二是一季度公司民爆产品销售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每吨下降3000元,主要为了抢占区内民爆市场,稳定老、大客户 (参照2017年10月20日披露的《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受以上两个因素影响,相应减少利润700万元左右,公司预计2018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61.31%-91.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丽华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