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6号文《关于核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00万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3元。截至2016年12月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8,5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1,214,800.00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357,365,200.0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7,837,000.00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349,528,2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840号的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357,365,200.00元,其中包含用于上市发行费用7,837,000.00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合计减少88,987,713.97元,其中包含前期投入资金置换36,280,200.00元,项目支出52,707,513.97元(项目支出中包含支付的上市发行费用7,837,000.00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累计净额581,756.70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68,959,242.73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 | 存储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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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 8116201013400002880 | 17,740.13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 8116201012700002879 | 35,788,431.42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国际城支行 | 954000010000088000 | 65,777,956.54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支行 | 54050101363600001163 | 10,227,417.23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138812194550 | 105,209,478.06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0158000429100011139 | 29,387,784.87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 8116201013500004615 | 22,550,434.48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总计 |
| 268,959,24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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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账户8116201013500004615为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设立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国际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等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且2017年4月20日由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了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将存放于专用账户8116201013400002880的危货运输项目资金转入由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开立的专用账户8116201013500004615中,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规定:(1)公司已在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相关专户仅用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承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3)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4)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5)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6)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三、 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1,150,713.97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3,628.0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注册会计师发表了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完成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部分的置换。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尚有268,959,242.7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4,952.82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87.0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115.0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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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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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报告期内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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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否 | 10,505.734 | 10,505.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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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31日 |
| 否 | 否 | |
2.年产3,000万发工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6,722.30 | 6,722.30 |
| 154.21 | 2.29% | 2019年12月31日 |
| 否 | 否 | |
3.信息化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 否 | 4,502.90 | 4,502.90 | 23.75 | 1,570.14 | 34.87% | 2017年09月30日 |
| 否 | 否 | |
4.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3,026.00 | 3,026.00 | 302.82 | 2,007.09 | 63.33% | 2017年09月30日 |
| 否 | 否 | |
5.危险货物运输项目 | 否 | 3,032.00 | 3,032.00 | 564.62 | 787.77 | 25.98% | 2017年12月31日 | 25.70 | 否 | 否 | |
6.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163.886 | 7,163.886 | 3,595.86 | 3,595.86 | 5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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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34,952.82 | 34,952.82 | 4,487.05 | 8,11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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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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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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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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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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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34,952.82 | 34,952.82 | 4,487.05 | 8,11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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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有268,959,242.7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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